四个菜1500元,北海不良商家宰客?官方处理结果出来了
4个菜照片
1月25日,春节长假期间有游客在广西北海通过抖音爆料:在北海游玩,因不熟悉当地餐饮情况,经出租车司机带去某海鲜城就餐。4个菜店家收了1500元。游客认为被不良商家宰了。
4个菜原始菜单
从菜单来看,4个菜最贵的638元,最便宜的177元。因为游客点的是海鲜,论斤卖。最贵的168元一斤,最便宜的48元一斤。
其中:油螺辣炒3.8斤,单价168元/斤,金额638元;龙顶石斑清蒸3.1斤,单价168元/斤,金额520元;马蹄螺3.5斤,单价68元/斤,金额238元;贵妃螺辣炒3.7斤,单价48元/斤,金额177元。四个菜共计1573元。
据说因为游客本人对海鲜产品不熟悉,这些菜都是店方人员推荐的特色海鲜。从菜单可以看出,这4个海鲜为“三螺一鱼”。
这4个菜是否是特色海鲜不好说,但价格贵是明明确确的。春节期间,旅游城市,价格适当高点是可以理解的。但价格明显的高得离谱,就有点不太厚道了。
虽然说,明码标价了,好像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有强买强卖。但信息的不对称。商家的故意暴利,就是一种事实上的欺诈。
大家可能还能记得,疫情封控期间,有的蔬菜批发商家,进销差价比平时提高了15%,多挣了几千元,被工商管理部门查处罚款十几万元,取消经营资格,停业整顿。
其实,对于蔬菜的批发利润是多少,这是一种市场行为。国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之所以商家被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只是因为在疫情封控期间这个时间节点上,有发国难财,扰乱市场秩序,进而影响普通老百姓民生的嫌疑,所以才被重罚。
那么,春节期间,商家的暴利行为只要做到程序上合理合法,就认为这是一种市场行,难道就没有处罚的依据了吗?这从逻辑上来说,好像解释不通。
疫情封控三年,今年春节是普通老百姓报复性消费的喜庆节日。但不应该成为部分不良商家报复性挣得不当利益的契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广西北海每逢节假日,宰客事件近几年来,几乎年年上热搜。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针对此次疑似宰客事件,北海市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的速度是相当迅速的。28日凌晨4时发布了调查处理结果。总体而言,商家没有实锤的不法行为,不存在价格欺诈,不存在缺斤短两行为。存在与消费者沟通不够、支付出租车司机回扣揽客、部分海海烹饪后份量略少等问题。
最后的处理结果是:商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出租车司机被约谈、罚款和限期停运。
老虎闯了祸,而板子挨得最重的却是狐狸。
节假日消费乱象的治理,确实是任重而道远!
北海工商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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