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神话体系入门指南
神情世故,你帮我我帮你,你不帮我我还帮你,帮了你还毁我,那我就咒你。 ——普罗米修斯
最近《复联3》上映,我也去看了,看完之后,对漫威世界的体系产生了兴趣。刘慈欣和詹姆斯·卡梅隆都批评漫威电影,是站在科幻电影的立场批评。我感觉这似乎有些偏颇,理由是:漫威电影不太像科幻电影,而更像是神话电影。只不过漫威的神话是建构在一个看起来比较科幻的世界观上了。
漫威电影从各文化的神话体系、故事传奇中汲取养分,这个大家都知道。我今天想说说希腊神话,以及一本可以详细、完整了解希腊神话的书。这本书呢,名字就叫《希腊神话》,作者是俄国的尼·库恩。
说是作者,库恩的工作实际上更像是编译。希腊神话是个非常庞大的体系,然而也并不是被哪一部诗歌、戏剧、或者故事集完整记录的。这些神话散见于各种体裁不同的作品中,有时候不同作品所记载的版本还互有参差。库恩把这些故事,从各种作品里发掘出来,荷马史诗啊,《变形记》啊,埃斯库罗斯的戏剧啊,赫西俄德的长诗啊,等等,以小说的形式编连在了一起——当然,某种意义上讲,你也可以说库恩是重述了希腊神话。
神话首先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它的形式。
每个故事,都会有一个中心人物,需要完成他的命运、遭遇、功业。在他的故事中,他是“传主”。同时,这些传主又被统摄到一个世界观下。他们会跑到别人的故事里,客串一下,充当使者、帮手、或者阻碍。如此以来,这些有各自故事的中心人物又被整合到了一起,呈现出一种星系状的布局。
这种布局天然具有挖掘IP的潜质。从任何一个小故事里,你都能进入整个神话体系。你看到一个小故事,对人物的命运发生关切,不自觉想问“后来呢”。这个故事里提到的其它人物,也激发起了你的兴趣,使你忍不住去关切他们的过往和后来。
漫威世界正是熟练运用了这种神话逻辑,以至于我们几乎可以说,漫威电影就是讲给现代人的神话。如果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从前的神话主要靠人讲,靠声音和动作来传递,而今天我们有了电影,工业时代创造了这种具有空前浸入感的视听形式,可以完全投入到图景当中。当然了,也有一个小小的危险:听神话故事的时候,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阿基里斯;看《特洛伊》的时候,观众们的阿基里斯只能建构于布拉德·皮特呈现给你的角色之上。
电影让神话的叙述更加直观,更加快餐化。口头文学虽则模糊,然而却保留了口头表达的激情、口头诗人的个体经验、以及听众对神话人物更大范围的自由裁量权。
我始终认为,神话应该是讲出来的,口头文学的表演者具有非常大的作用。退求其次,“读”也可以。
前面说到,库恩的《希腊神话》,可视为一个俄国人对希腊神话的重述,因此也就具有了一种显著的“时代性”。即是说,这是库恩所理解的神话。如此以来,就发生了一种奇妙的“经验叠加”现象——神话本身就是一种先民有关生活经验的表达,重述之后,又引入了讲述者自身关于他的时代的生活经验。在这一点上,讲述者的风格愈是鲜明,其烙印也就愈是显著。
为了方便读者明白,我再举另外一个例子:纳撒尼尔·霍桑所著的《希腊神话》。
关于霍桑,熟悉美国文学的读者应该不陌生,他是《红字》的作者,其文字具有浓烈的清教徒文化背景。《红字》的故事就是发生在那样一个清教徒气息浓烈的时代环境中,讲述一个近乎无辜的追求爱的女人,如何被社会风俗而进入悔罪的处境,又如何从最低处升华,进而成为圣徒。
在霍桑的文字世界里,《圣经》,宗教,美洲大陆的清教徒生活方式,具有着无可置疑的地位。当霍桑重述希腊神话的时候,他丝毫不避讳自己的这种“时代气息”,并认为时代气息理所当然应该成为神话讲述的有机组成部分。作者在前言中写道:
……任何一个时代都可以赋予他们有时代特色的礼仪和情感,并灌注属于那个时代的道德评判。
为了更直观地理解霍桑这段话的意思,我们不妨举出一个例子。看看他到底是怎么讲述希腊神话故事的。
珀尔修斯斩杀美杜莎,是最著名的希腊神话之一。在这个故事里,宙斯之子珀尔修斯需要杀掉怪物美杜莎,美杜莎不仅凶狠异常,更可怕的是她的眼睛,只要被她看到,任何活物都会变成石头。
霍桑把这个故事安排在第二章,取名《美杜莎的脑袋》。题目很勾人,尤其对于孩子。这个故事叙述的最显著特点,是霍桑刻意不去提珀尔修斯的半神血统,而是把他塑造成为一个命运坎坷、但是高尚勇敢的凡人英雄。为了应对他的继父、国王波吕得克特斯的刁难,他必须以近乎凡人之身完成这项任务,去和凶狠妖物搏杀,并在一个低魔的世界观中求得搏杀所需要的装备、武器、引路人。为了突出珀尔修斯的无辜和危险状况,霍桑花费不少笔墨去描述国王的阴险狡诈,还特地引入一个不可拒绝的理由。国王要结婚了,需要一份儿别出心裁的嫁妆,鬼知道为什么要拿一个妖怪脑袋送人,而且还是自己的继子。不过国王既然提出了要求,珀尔修斯就得去干。植入这么一个理由,显然是为了强化珀尔修斯的无从选择的处境。
当珀尔修斯遇到指路人格赖埃三姐妹的时候,霍桑把共用一个眼睛的三姐妹,塑造成为命运悲惨的三个老婆婆。不是什么妖怪、巫婆等不容易引起同情的生物,而是年迈的、生活不便的老婆婆。并且,老婆婆们非常懂得怎么利用自己的处境:
我们只是三个游荡在暮色之中的可怜老太婆,三个人只有一只眼睛,还被你偷走了。哦,亲爱的陌生人,把眼睛还给我们吧!——不管你是谁,把它还给我们吧!
原故事中,三姐妹只是充当指路职能,杀了就杀了,从她们哪里获取信息才是最重要的。她们有一个缺陷,可以被珀尔修斯利用。这便是她们三个人只有一个眼睛,轮流使用。一人用时,另外两个只能休息,而在转移眼睛的时候,三个人就全是瞎的。
珀尔修斯必须在转移眼睛的当口,抢到眼睛,以勒索她们。
作为一个古希腊文化的英雄,一个半神之人,珀尔修斯可以英俊潇洒、勇敢无畏,但是并不须具备怜悯无名老人的美德。原故事中也没有。霍桑的叙述则不然,珀尔修斯对三姐妹的处境深感同情,乃至于几乎被这种同情迷昏了头脑:
(珀尔修斯)真的开始认为格赖埃三姐妹对仙女完全不知情了。同时又为自己给他们带来那么多麻烦而难过,所以他准备把眼睛重新给她们装上,再为自己抢夺眼睛的无礼行为而向她们道歉。
在希腊神话中,英雄完全可以杀人不眨眼而不受任何指责,阿基里斯杀了高尚的赫克托耳,并用车拉着他的尸体狂奔,够过分的吧?这也仍旧无损他全希腊第一英雄的威名。珀尔修斯的功业比阿基里斯更大,平常的作为和处事风格也更为决断,傲慢自尊也不亚于阿基里斯。霍桑却将他描写成为一个对苦难充满共情的好小伙子。另一方面,对三姐妹的描写,尤其是着意凸显三姐妹的争吵,更是蕴含了霍桑本人的道德观念。
他甚至会直面读者,发出如此道德训诫:
格赖埃三姐妹总是习惯于这类争吵,来破坏她们之间的和谐,这真是挺可怕的。更何况,失去任意一位姐妹,她们都会非常不便。实际上,她们也注定要相互依存,永不分离。作为一项基本准则,我会建议所有的朋友,不管是兄弟姐妹,还是年长年幼,如果你们恰好共用一只眼睛的话,请一定要培养相互容忍之心,而不是争先恐后地想夺取这只眼睛的使用权。
在大作家霍桑这里,他敏锐地注意到了眼睛的另一重含义:眼睛是宝贝,是一种至重至贵之物,是稀缺品,大伙都想得到的东西。“如果你们恰好共用一只眼睛”,可见这宝贝成了争端之所在,也是考验一个人是否懂得生存相处之道的试金石。如此以来,三姐妹和眼睛的关系,就被投放到一个家庭关系和处理和使用家庭财产之道的环境里了。
霍桑版的希腊神话,更加生动,文笔也非常流畅,人物形象也更加丰满。但是也有个问题,霍桑为了更具体地讲述这些故事,为了更具人文气息,他降低了这些神话原有的世界观体系的影响力。
比如珀尔修斯,就很大程度上被从神谱中抽离出来,变成一位勇敢善良的骑士。他重述的这本希腊神话,各个篇章近乎独立,人物间的相关性也降低了。
库恩则尽可能保留(甚至是重新黏连)了希腊神话的世界观体系。同样是斩杀美杜莎,珀尔修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命运?在库恩的故事里你会看到,是因为他的外祖父得到预言,说自己终将死于外孙之手,为了躲避这一命运,他就把闺女幽禁起来,但最终还算被宙斯发现了,还发生了男女关系。外祖父又把女儿和外孙子驱逐出国,这才遇见了后来的“阴险暴虐的继父波吕得克特斯”。
珀尔修斯之所以要去取美杜莎的脑袋,是因为国王挑衅他,质疑他并非宙斯之子。为了应对这位国王的挑衅,珀尔修斯这才上路了,并且得到奥林波斯众神的密切关注和支持。也就是说,这不光是珀尔修斯一个人的事儿,还是整个神话体系里的重要组成部分。
库恩对希腊神话世界观的黏连,使热爱神话的读者能够在阅读神话的过程中收获一张完整的人物关系图。要知道,这是你在阅读《变形记》、《神谱》、《伊利亚特》、《奥德赛》的过程中都收获不到的。库恩遵从希腊神话对历史的分类,即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青铜时代、黑铁时代,而把故事也分为《神祇与英雄》、《古希腊史诗》两大部,以一种纵横兼顾的方式,把神话所反映的先民人生经验、认识逻辑保留了下来。
限于文章篇幅,我在这里只能稍作展开。
先说人生经验吧。我举一个例子,普罗米修斯。
普罗米修斯,大家都知道,盗火者,给人类带来了火种、以及其它生活必备技能,以使凡人的生活不再那么痛苦。实际上,普罗米修斯的行为还有一个大背景。
宙斯降罪于人,实际上也是在摸索一种使得万物都能各安其所的政治格局。也就是说,对人类的降罪,不是因为宙斯被冲昏了头脑,而是这位主宰者衡量了命运的天平后(这是宙斯的主要工作,也是他的杰出之处,即结束混乱,走进秩序),给与人类的本分。
你做了某事,处于某地位,所以必须这样。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整体的秩序和平衡。
普罗米修斯的行为,等于说打乱了宙斯的安排,打乱了秩序,也挑战了这位主神的权威。
他怎么这么勇呢?
他之所以敢这么做,除了对人类的同情外,大概还有两个原因。一是他是提坦旧神之一,是比宙斯更古老的“老神”,宙斯没出来混之前,他就开始干了,有自己的一套。他还帮过宙斯,当然是出于自己的那一套行事风格。说到底,他并不完全认可这位后生的政治观,更不愿意接受这种安排。其二,他从母亲那里知晓了自己的命运,并认同“命运”这种比宙斯的“秩序”更高的游戏规则。
他既预言了自己的受难,也预言了宙斯的灭亡。因此之故,被宙斯罚了,缚在山上,遭受烈晒鹰啄等各种折磨。
我这里想说的是,当宙斯、普罗米修斯、命运,在普爷历尽折磨而达成一个共识后,普罗米修斯被放了下来,然后他做了一个举动:
从此普罗米修斯戴着镶嵌石头的铁戒指,这石头就取自他在其上忍受多少世纪苦难的悬崖。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贵族有条件,也有品味,去琢磨那些装饰的事儿。普罗米修斯也有装饰,是什么呢,是一个铁戒指,上面镶嵌的不是什么世人以为名贵的东西,而是一块石头,一块取自他受苦之地的石头。
这就非常有品味了。无论从装饰搭配,还是从着装符号的角度看,这个行为都显得意味深长。
这块石头象征着普罗米修斯的受难,象征着他的抗争,他对自己人生观的坚持,也象征着他曾经对宙斯的挑战。
与此同时,这个行为也以一种极为婉转巧妙的方式,传达着讲述者对人生的理解:受难与光荣同在,受难和人类面对苦难所表现出的坚韧,才是最好的装饰。
最后,我再说一点,即作为先民认识逻辑的希腊神话。
想了解这一点,最直接的读物莫如奥维德的长诗《变形记》。卡尔维诺对这部长诗不吝赞美,不过我估计很多人并没有兴趣去找原典。我今天先推荐一下,以后空了再专写一篇。对于不想去读《变形记》的读者,其实看库恩的《希腊神话》也能领略一二。
《变形记》讲什么呢?两个字,变形。即万物为什么是现在这个样子,我们为什么会有今天的世界,某某物是怎么来的?古希腊农业不发达,种地没有金坷垃。对比今天来说,当然科技也不发达。这当然是不好的,不过这种状况也在刺激着诗人的灵感,让他们用一种非常有诗意的方式解释万物的存在。《变形记》就是一部这样的作品。
还说美杜莎的故事。珀尔修斯杀了美杜莎后,把她的脑袋收了,作为一种很厉害的法器。他带着美杜莎的脑袋飞过利比亚沙滩的上空:
美杜莎头上的血渗出革囊,大滴大滴地掉在沙滩上。从这些血滴中长出了毒蛇。所有生灵看到毒蛇都吓得逃跑,毒蛇使利比亚成了沙漠。
等于说,用美杜莎的遭遇,解释了利比亚为什么是那个样子,以及为什么会生长着毒蛇。
古希腊神话非常注重对世界成因的阐释,这有点像中国的盘古开天的故事,什么变成了什么之类。卡尔维诺对此有非常精当的分析。并就《变形记》称之为“奥维德与宇宙亲近性”:
《变形记》是一首迅速之诗;每一段插曲都以紧凑的节奏相随,为了在我们的想象力里留下深刻的印象,每个意象都必须与另一个意象重叠,以便在消失之前获得一种稠密感。这跟摄影是同样的原则,每一行文字就像是张照片,必须充满不断运动的视觉刺激。留白恐惧主导着诗的时空。
这便是【500份阅读指南计划】第 23 份。我为大家推荐:《希腊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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