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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江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新变化……
3月28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第三十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
记者从会上获悉
去年我市住房公积金
缴存额68.1亿元
提取额55.19亿元
发放贷款9773笔
共34.67亿元
公积金优惠政策,减轻了购房人的资金压力,释放了住房消费潜力。资料图
会议决定从3月29日起
提高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
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注意:3月28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二孩
家庭职工
在我市首次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二孩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1倍,即购买不带装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一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原来是30万元,现提高至33万元;
在我市首次用公积金贷款买自住房的三孩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即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为36万元。如果购买的是全装修新建商品房,每人最高贷款额度还可以增加5万元。
三孩
家庭职工
举个例子
一对三孩夫妇在我市购买一套总价为120万元的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符合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条件及商业贷款条件,按原政策最多只能申请7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提高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后,最多可以申请82万元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12万元。
资料图。
3月29日起,提高购买一星级或以上绿色建筑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在我市购买绿色建筑住宅(按照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协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等相关材料认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但不超过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2023年3月28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3月29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这意味着,在江门市,如果卖方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可以不解除抵押状态,办理房屋过户后,用买方的贷款还清卖方的贷款。如果卖方有尚未还清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也可以办理“带押过户”后,用买方的公积金贷款还款。实施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减轻了二手房买卖双方“过桥资金”压力,实现了原抵押权注销登记和新抵押权登记的无缝衔接,可有效防范交易风险,缩短交易周期,促进二手房交易流转。
原标题:《今起,江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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