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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双“一号工程”,宜春法院在行动!(十三)
为服务保障全省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宜春两级法院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多措并举,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助推数字经济大发展、营商环境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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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中院:听企业心声 优营商环境
为全面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 4月8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扎实开展“进园区、惠企业”活动,努力营造“人人是宜春形象、案案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当天,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况柳根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航分别带队深入宜春经开区,先后走访了日门(江西)建材有限公司、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万申制药机械有限公司、宇泽半导体有限公司、江西雄兴实业有限公司、瑞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家重点企业,向企业介绍了市中院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和服务企业的司法举措,发放了法律法规宣传材料,详细询问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耐心倾听了企业的司法需求并认真解答了相关法律咨询,征求了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对收到的4个涉诉涉法问题,市中院将在依法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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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法院:召开与破产管理人团队案件进展调度会
为推进樟树市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樟树法院破产审判团队与江西药都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团队召开了破产案件进展调度会。
会上,破产管理人逐案汇报了未结破产案件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对破产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双方交换了意见,研究确定了工作方案,逐个疏解堵点、难点,加快破产财产处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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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法院:开展“员额法官进企业”走访服务活动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宜丰县人民法院以“重大项目法官工作室”为依托,开展“员额法官进企业”走访服务活动,党组书记、院长邹鸿泰带领全院法官深入走访国轩高科、筠剑竹业等22个挂点企业,一对一“问诊”企业需求,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走访活动的目的在与更好地强化企业法律风险抵御能力,提高依法治企水平。每位法官在走访的过程中都认真向企业宣传宜丰法院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各项举措,并发放问卷调查了解企业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征求对法院司法服务的意见建议。活动期间,宜丰法院共发出调查问卷22份,收集问题20条,征集建议15条,此次活动的展开得到了企业的一致称赞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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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法院:一破产案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近日,高安市人民法院线上召开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江西科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慧明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97.73%的人数比例和96.91%的债权金额比例获债权人高票通过并由法院裁定准许同意。
科慧明公司破产案件推进过程中,高安法院、管理人与政府各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搭建府院联动平台,主动听取各方债权人意见及建议,努力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
此次分配方案经高票表决通过,系高安法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基础上,奋力推进双“一号工程”的一个缩影,为该案顺利审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后期破产案件提供了借鉴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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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法院:案结事了+高效便企,1日内调解涉企案件
近日,上高县人民法院敖山法庭在审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时,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诉讼成本角度出发,在立案受理当日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加大调解力度,使双方握手言和,快速达成调解而结案。
原告陈某于2009年至2017年在被告某陶瓷公司任职保洁员,后因被告经营管理不善,拖欠原告陈某两个月工资,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法庭立案审查后,考虑被告为园区企业,如一判了之不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在认真研判案情的基础上,本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及平等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一方面对企业进行释法说理,告知企业应当依法依规经营,另一方劝导原告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不易,如能达成调解,对双方均有益。通过耐心而细致的释法析理,最终双方都同意被告十日内支付原告两个月工资,本案以调解结案。
原标题:《助力双“一号工程”,宜春法院在行动!(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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