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女子以750万的价格买下一精装房,其中装修值50万。可突然一天,物业告诉她有一装修队拆错了房,把她的精装房拆了。原来是装修队把39楼听成了19楼,并且密码锁的密码都一样,阴差阳错之下拆错了房。
彭女士准备在南京定居,于是准备在南京买一套房。经过多方考察,她看中了一套地理位置不错的精装房。这套精装房位于19楼,单价要4.5万一平,总价750万,其中装修花了50万。
买下房子之后,彭女士并没有急着住进去,她想着等年前买了家具之后再住进去。因此房子一直空置着。
这天,39楼的业主想要换一个装修风格,于是通知装修队去拆除原来的装修。装修队的人不知怎么的,把39楼听成了19楼,到了19楼后,按照39楼业主说的输入门锁密码,门竟然开了。
门锁密码设置完全一致的可能性太小,更大的可能是门锁是开发商统一安装的,密码都一致,而两人都没换门锁或者换密码,这才造成这样阴差阳错的事故。
进入19楼房子后,装修工人就按照准备好的装修方案对房子一顿拆。整个房子除了厨房和厕所没怎么拆之外,其余的能拆的都拆了。整个房子看起来,比毛坯房还毛坯。
彭女士接到电话过来查看,简直惊呆了,没想到自己刚买没多久的精装房变成了这副样子。随后的问题就是赔偿,那么彭女士应该找谁赔偿呢?
1、谁应当承担此次拆错房子的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次拆错房子的事故中,具体是谁承担本次事故责任,还需具体分析哪方具有过错。
首先看彭女士自己。彭女士买房后没有住进去,并不是什么过错,本次事故对于彭女士而言没有丝毫预兆,因此彭女士没有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次看39楼业主和装修队。这需要具体看到底是39楼业主说错了楼层还是装修队听错了或者记错了,哪方有错哪方承担责任。
如果是装修队的过错,那么是装修工人自己承担责任还是其所属公司承担呢?如果是正规装修公司的工人,那么公司应当先行赔偿,事后可向过错的工人进行追偿。
最后再看物业和房地产商。物业公司应该是接到39楼业主的通知才会放装修队进小区,因此基本不需要承担过错责任。但如果是私自放他们进去,那么可能将承担部分过错责任。
房地产商在装门锁时设置的密码一样,也是造成此次装修事故的原因之一,因此房地产商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2、彭女士索要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彭女士可以找原房主出具装修时的花费证明,再找相关相关机构对现场进行鉴定,看房屋主体结构是否遭到破坏,修复以及清理需要多少费用,以及最后装修成原样或差不多价值的效果应该需要多少费用。
这些费用标准,一个是参照房主当时的支出,另外还需要结合损失发生时的市价来计算,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结果。
3、物业在什么情况下会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小区物业规章中有规定,房子装修,在业主本人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物业需对装修的情况具体了解和指引,并对装修人员负有监管责任等之类的,那么将会承担一定的监管责任。
不过有此规定的可能性不大,且装修时,首次来看房,业主不到现场,心也比较大。装修队在没核实清楚房子之前就开始拆迁,也是够粗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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