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闽侯县政府网站再次发布多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涉及南通镇安置二安置三片区、大樟溪东侧片区以及鸿尾乡超墘村湖滨片区。
谋划2021-2023三年启动实施总面积93.724公顷(合1405.86亩),届时将改善片区居住、商业条件,提升城市形象。
由于南通镇更新速度较慢,服务设施建设不足,居住环境亟待改善,不断增加的城镇人口和南通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老城区提出了服务扩容的需求;两大片区的成片开发是推进南通片区建设的需要;是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的需要;保障“十四五”期间土地资源要素供应的需要。
南通镇安置二安置三片区
三年实施386亩 改善市民居住条件
闽侯县南通镇安置二安置三片区涉及南通镇的洲头村、上洲村和罗洲村,共1个镇3个村;范围面积25.7365公顷(合386亩)。片区东至通洲路、西至大樟溪沿岸、南至规划道路、北至通洲花园。
本方案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6380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490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9.1602公顷,居住用地12.1261公顷,陆地水域1.1901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2.1321公顷。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25.7365公顷(合386亩),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2023年,2023年内实施完毕。通过建设闽侯县南通镇安置二安置三片区,有利于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
南通镇大樟溪东侧片区
三年实施829亩 改善居住商业条件
闽侯县南通镇大樟溪东侧片区涉及南通镇的陈厝村和罗洲村,共1个镇2个村;范围面积55.2851公顷(合829.3亩)。片区东至规划罗洲路、西至规划西环路、南至规划南港大道、北至福银高速。
本方案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63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5.6131公顷,居住用地23.9449公顷,商业服务用地8.7351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5.4289公顷。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55.2851公顷(合829.3亩),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2023年,2023年内实施完毕。通过建设闽侯县南通镇大樟溪东侧片区,有利于改善居住商业条件,提升城市形象。
鸿尾乡超墘村湖滨片区
三年实施191亩 改善居住商业条件
本片区的成片开发是进一步完善鸿尾乡居住、商业建设的需要;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提升城市品质的需要;保障“十四五”期间土地资源要素供应的需要。
闽侯县鸿尾乡超墘村滨湖片区涉及鸿尾乡的超墘村,共1个乡1个村,范围面积14.9871公顷(合224.8亩)。片区东至鸿尾乡超墘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西至鸿尾园主干路、南邻福州航生物流有限公司、北邻鸿尾市民公园。
本方案包括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847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4.8553公顷,居住用地面积3.3689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3.6547公顷,陆地水域用地面积1.2605公顷(规划南湖公园)。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12.7024公顷(合190.5亩),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2023年,2023年内实施完毕。通过建设鸿尾乡超墘村滨湖片区,有利于改善商业、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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